失信被执行人 |
陈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2********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7民初15447号 |
案号 |
(2022)沪0117执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林支付原告上海戎恒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8,605元(支付方式:自2021年11月起至2024年2月止,于每月20日前支付1,000元,余款605元于2024年3月2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陈林有任何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则需向原告上海戎恒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原告上海戎恒贸易有限公司可就剩余未付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一并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