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鑫益泰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1********90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722民初242号 |
案号 |
(2021)云0722执7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丽江永胜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余加珍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00元,利息5600元,计算至2021年1月27日的利息罚息19320元,合计人民币824920元,2021年1月28日起的利息、罚息按判决确定计算,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云南鑫益泰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余加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被执行人余加珍、云南鑫益泰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余加树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人民币7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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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星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0582393907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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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出口加工区国际珠宝城第4幢第6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