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6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22民初9870号 |
案号 |
(2020)豫0122执1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36064元,其中48.4万元,自2019年3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652064万元利息,自2019年12月13日起计算实际清偿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向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22086868117J |
登记机关 |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中牟县中兴路与比克大道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