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常德荣星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47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702民初3224号 |
案号 |
(2018)湘0702执8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常德荣星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常德市现代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金1300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8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0‰计付);二、常德荣星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常德市现代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费用50000元;三、湖北荣星家具有限公司、袁荣形、韦秀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常德市现代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20380元,减半收取60190元,由常德荣星家具有限公司、湖北荣星家具有限公司、袁荣形、韦秀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8-03-20 |
发布时间 |
2018-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荣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700734770397M |
登记机关 |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南坪乡竹根潭村九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