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汾州裕源土特产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X026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106民初2749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汾州裕源土特产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款4400000元,并支付原告从2009年1月14日至2009年7月20日以3000000元为基数、从2009年7月21日至2014年11月6日以46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5%计算的利息,及从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28日以4600000为基数、从2014年11月29日至付清之日止以44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计算的利息(应核减已支付的利息385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99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汾州裕源土特产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俞翠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182X0263324XG |
登记机关 |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汾军高速汾阳西出口(裕源产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