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7********3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7民初19308号 |
案号 |
(2022)沪0117执5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超支付原告上海恩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2,840元(具体支付方式: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6,000元,2022年1月30日前支付6,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6,000元,2022年3月30日前支付6,000元,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6,000元,2022年5月30日前支付6,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6,840元;二、若被告马超有任一一期没有按时支付,原告上海恩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债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