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81********734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581民初2307号
案号
(2022)湘0581执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冈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刘飞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原告李赐麟借款10000元。如被告刘飞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刘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