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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永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8********298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881民初3546号
案号
(2021)皖0881执33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桐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永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庆市新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790000元;二、被告安徽永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履行第一项义务时,原告安庆市新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须于当日提供对应工程款额度的(即2790000元)税务发票;三、驳回原告安庆市新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331元,减半收取计16666元,由原告安庆市新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840元,由被告安徽永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482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1-22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戴先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817489282983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桐城市文昌街道仙龙湖七里香溪B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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