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鲍世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6********04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特998号 |
案号 |
(2022)黔0403执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到2021年11月4日,鲍世豪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透支借款本金39848.33元、利息22074.07元,本息合计61922.4元,2021年11月4日以后的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该款鲍世豪定于2021年11月9日前一次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