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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霍健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000********40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2071民初606号
案号
(2021)粤2071执235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120000元及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3148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暂合计123148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17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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