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宝捷达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0********461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08民初101号 |
案号 |
(2021)黑0108执1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原告罚息及复利合计430981.33元(截至2019年11月13日);被告孙显忠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8325元由被告黑龙江宝捷达贸易有限公司、孙显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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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显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000583811461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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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鸿翔名苑11号楼12层01号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