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沐与康中氢燃料电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04********B7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422民初404号
案号
(2022)辽0422执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驳回辽宁沐与康中氢燃料电池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辽宁沐与康中氢燃料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2020年5月至10月期间拖欠刘海宾的4个月工资共计5,92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元(沐与康公司已预交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沐与康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房生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422MA0YXLB723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刘家工业园区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