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朱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523********3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523民特1420号 |
案号 |
(2022)浙0523执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朱斌给付申请人陈亮工程款120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若申请人朱斌未按上述期限按期足额履行,则申请人陈亮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未履行部分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