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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02********0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2)皖1203民初131号
案号
(2022)皖1203执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静自愿于2022年1月15日前偿还原告卢海生50000元,剩余借款10000元于2022年1月26日前全部偿清,如被告刘静未按约履行,原告卢海生有权就下余的所有借款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刘静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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