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03********0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103民初9296号
案号
(2022)赣0103执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胡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内赔偿原告胡腊梅各项损失共计19255.9元;二、驳回原告胡腊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由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63元,减半收取181.5元,由被告胡亮负担141.5元,原告胡腊梅负担4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2-07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