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森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94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05民初8464号 |
案号 |
(2021)津0105执3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2020年2月29日前被告天津森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天津瑞姆热力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32万元,2020年5月31日前被告天津森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天津瑞姆热力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32万元,2020年8月31日前被告天津森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天津瑞姆热力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337235元;若被告天津森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出现任何一期逾期,原告天津瑞姆热力技术有限公司有权按剩余全部欠款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17年1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向被告天津森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收取所拖欠工程款利息;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305元,由原告天津瑞姆热力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305元,被告天津森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三、双方其他无争议,本案一次性了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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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749115942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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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国际物流园区第一大街2号(1)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