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华源轩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3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深中法商終字第1991号 |
案号 |
(2018)粤0305执36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项人民币 19494815.20 元及利息(利息以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中每笔垫款额为基数,从每笔垫款之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暂计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为350497.34 元,之后的利息以 19494815.2 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向申请支付执行款项人民币 100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10000000 为基数,自 2014 年4 月 21 日起按罚息利率(年息 9.9%)的标准计算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支付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91052 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二、支付强制执行费人民币 97436.00 元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6-07 |
发布时间 |
2019-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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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溪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惠东县珠三角产业转移工业园B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