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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全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55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191民初960号
案号
(2020)苏1191执4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西全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华大(镇江)水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13125370元并承担逾期利息229967元(自2019年8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华大(镇江)水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96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5966元,由被告江西全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国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27705557490T
登记机关
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瑞洪镇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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