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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家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5********04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323民特1241号
案号
(2022)苏1323执5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徐家龙尚欠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6998.74元及利息(以57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4日起至2020年5月3日止,按年利率11.43978%计算;以56998.74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4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17.15967%计算),徐家龙于2021年1月30日前归还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8499.37元及相应利息,于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剩余28499.37元及相应利息;二、如徐家龙有任一期未按上述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徐家龙于2020年8月25日经本院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25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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