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帝都晔豪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2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323民初2539号 |
案号 |
(2020)黔0323执2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贵州帝都晔豪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艾乘伟蔬菜欠款281430.00元,限2019年11月15日前付41430.00元,2019年12月25日前付40000.00元;余款200000.00元从2020年1月起每月28日前付2000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若被告贵州帝都晔豪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款项未支付,原告艾乘伟有权申请执行全部余款。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22.00元,已减半收取2761.00元,由被告贵州帝都晔豪酒店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时间 |
2020-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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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贵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23322310466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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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县政府办公中心旁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