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省华兆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3********R27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323民初2378号 |
案号 |
(2020)黔0323执2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遵义市遵义市诚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省华兆鞋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1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二、由被告贵州省华兆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遵义市诚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厂房租金及厂房物业管理费共计590,068.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由被告贵州省华兆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遵义市诚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宿舍租金及职工宿舍物业管理费共计78,817.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488.00元,减半收取5,244.00元,由被告贵州省华兆鞋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时间 |
2020-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明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00MA6DN5R27T |
登记机关 |
遵义市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经济开发区珠江路标准厂房C-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