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宝胜应供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7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705民初56号 |
案号 |
(2020)粤0705执20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案件受理费6019.68元、财产保全费2083.22元,合计8102.90元(原告东莞市美升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已经预交),由原告东莞市美升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负担377.90元,由被告广西宝胜应供木业有限公司负担7725元。原告东莞市美升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已预交的上述诉讼费,由本院予以退回7725元;被告广西宝胜应供木业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一审案件诉讼费77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曾峙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800677719260N |
登记机关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港市荷城路1102号阳光都市6#2单元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