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1********09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22民初126号 |
案号 |
(2022)晋1022执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丽、王刚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罚息1405295.2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