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汪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083********5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82刑初258号 |
案号 |
(2021)湘0682执16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汪杰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汪杰违法所得人民币97362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已扣押的车牌号为湘ffw108奔驰车1辆、手机3部、人民币6400元,予以折抵,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共同犯罪中其他共犯人已退缴部分予以扣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