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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鲁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5********59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305民初2620号
案号
(2021)鲁0305执26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鲁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崔欣茹借款450000元。二.被告鲁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崔欣茹利息。以433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5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按照年息4.35%计算三.被告鲁明对上述第一项被告鲁峰归还原告崔欣茹借款在433000元范围内负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鲁明对上述第二项负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崔欣茹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285元,由被告鲁峰、鲁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0-13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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