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新劲成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61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民终960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2)粤1971执36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213646401】。被告东莞市新劲成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博罗新创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393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243937元为本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726.23元,由被告东莞市新劲成机械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翠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5573376123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中堂镇东向村新田工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