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天合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0********023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003民初578号 |
案号 |
(2021)豫1003执28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合房产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杨晓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4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席秋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23773690023A |
登记机关 |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许昌市瑞贝卡大道15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