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阿拉善右旗方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66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内2922民初67号 |
案号 |
(2016)内2922执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三被告严玲、张掖市飞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方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黄快的保证金及损失共计160万元。二、由三被告严玲、张掖市飞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方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黄快利息款2.5万元。三、以上款项由三被告严玲、张掖市飞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方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19200.00元,减半收取9600.00元,由三被告严玲、张掖市飞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方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6-05-04 |
发布时间 |
2016-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严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2922756659438T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肯呼都格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