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蔡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827********5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8225号 |
案号 |
(2022)粤0112执7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1)粤0112民初8225号:蔡彬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33966.75元、利息(截至2021年1月3日为12172.2元;自次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清偿的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0.05%计算)、逾期还款违约金(截至2021年1月3日为5518.36元;自次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为基数,按月利率5%计算)、分期手续费79.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