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吉安市远健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8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822民特77号 |
案号 |
(2016)赣0822执1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对被申请人吉安市远健鞋业有限公司位于吉水县城西工业区土地二宗吉地上建筑物厂房、办公楼、食堂、宿舍(抵押权利证书:吉房他证抵押字第00021384号、吉他项(2014)第014号),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对变价后所得价款在人民币8407374.57元(其中本金8080000元,利息327374.57元,从2015年12月21日暂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此后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范围内优先受偿。申请费100元,由被申请人吉安市远健鞋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6-08-15 |
发布时间 |
2017-07-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