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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市一号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611********5G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1124民初998号
案号
(2020)赣1124执1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铅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解除原告林建明与被告上饶市一号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委托代购服务合同》及《其他约定条款》被告上饶市一号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林建明房屋装修款111,715元,赔偿赠送家电的相应价值60,000元及装修贷款利息4,330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9,085元,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195,130元(该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铅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1-19
发布时间
2020-04-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童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2MA35HT5G1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179号天宇星城1#2#楼1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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