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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盐城沃华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378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903民初2407号
案号
(2020)苏0903执5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盐城沃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盐城金盛门窗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359262.74元,并承担其中2042996.20元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盐城金盛门窗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697元,鉴定费6000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人民币93697元,由被告盐城沃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收款人: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世纪大道支行,账号:523569496889)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3-02
发布时间
2020-04-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晓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135537832013
登记机关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分局
注册地址
盐城市世纪大道12号(城南新区新都街道新丰社区办公楼308、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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