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宿迁飞翔汽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6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302民初1881号 |
案号 |
(2022)苏1302执9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宿迁飞翔汽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前返还原告曾田中、朱敏13000元;二、被告宿迁飞翔汽贸有限公司如逾期不还,原告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三、双方纠纷一次性处理结束,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该调解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翔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宿迁市宿城区嘉盛龙庭国际1幢53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