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轩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1********03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302民初3494号 |
案号 |
(2022)苏1302执8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双方确认,张轩赫尚欠张成绩借款本金30000元,张轩赫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如张轩赫有一期逾期、未足额给付,张成绩可就剩余欠款一并向张轩赫主张;-2-二、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免于收取;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院依据该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院依据该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