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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永州天勤家具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11********DX6R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1129民初135号
案号
(2018)湘1129执6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何格英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荷花购房款2 800 000元,违约金840 000元,两项共计3 640 000元;被告湖南名人车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永州天勤家具有限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赵荷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9 200元,公告费560元,两项共计29756元,由被告何格英、被告湖南名人车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永州天勤家具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8-10-22
发布时间
2018-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格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103MA4L7JDX6R
登记机关
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冷水滩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金竹路南潇湘大道东传芳路西(状元府第)2栋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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