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路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502********3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503民初1528号
案号
(2022)鲁0503执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路峰、被告尚锁银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栋、崔爱霞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