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万丰食品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20********4803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80行审13号 | 
| 案号 | (2022)川0180执134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准予强制执行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简市监罚(2019)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即执行: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2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3对逾期未缴纳罚款加处罚款:以5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7月18日起算,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计算至缴纳为止。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50,000元。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 发布时间 | 2022-02-23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金茂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20815727854803 | 
| 登记机关 | 简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 注册地址 | 简阳市新市镇怀远村2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