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庆国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2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811民初140号 |
案号 |
(2020)皖0811执1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皖0811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中第六页第二行至第三行中“本案案件受理费41215元,由被告安庆市阳光华联超市有限公司承担”笔误,补正为“本案案件受理费48718元,由被告安庆市阳光华联超市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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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国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00559247215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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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砂桥村美帝雅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