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易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24********23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穗仲案字第1652号 |
案号 |
(2021)粤01执73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两被申请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1460000元并支付利息7729.79元;2、请求两被申请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841933.33元(以146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9年5月12日起计算,暂计至2021年9月23日止);3、请求两被申请人承担律师费30000元、仲裁费28690元;4、请求对被申请人一名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凤凰城凤晴苑二街1号801房的房产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以上1、2、3项暂共计为2368353.1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