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汉鑫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7********063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15930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恢30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193616443】。1、被告福建汉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凯斯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33250元;2、被告福建汉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凯斯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3325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自2018年11月24日起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26元,保全费360.6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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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楼芝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2MA29RP063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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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