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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海门大东方百货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66X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84民初1562号
案号
(2021)苏0684执36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1320235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320235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014元,由被告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8百货有限公司负担,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原告预交的受理费,本院予以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101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09
发布时间
2022-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虞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456682966X6
登记机关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中路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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