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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307********76XL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321民初2964号
案号
(2022)皖0321执1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欠原告袁孝明劳务欠款1132529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二、被告怀远县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军荣对第一项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袁孝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26元,由浙江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393元,袁孝明负担333元;保全费5000元,由浙江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军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2373242276X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象龙小区1路16幢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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