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濮阳市中商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9********242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926民初1726号 |
案号 |
(2021)豫0926执22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范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王苗与被告濮阳市中商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91114162322、20191114163933、20191114162943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二、被告濮阳市中商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王苗购房款35899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98元,由被告濮阳市中商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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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文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926080819242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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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范县人民路与龙马路交叉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