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人民融媒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F58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24737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236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现场立案,一、被告人民融媒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星嘉艺纸艺有限公司支付印刷费人民币1,199,940元及利息(利息以1,199,94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星嘉艺纸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5,599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人民融媒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MA01D1F58N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66号9幢4层418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