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董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30********72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105民初7710号 |
案号 |
(2021)晋0105执77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判令二被告支付代偿的本金358627.62元;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代为清偿的贷款利息罚息35427.58元,代垫律师费8000元,代垫案件受理费3543元,代垫保全费2449元,共计408047.2元,并承担逾期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