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百舜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21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26民初424号 |
案号 |
(2020)桂1226执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月朗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崖耸、唐天生借款本金3860000元及支付该款相应利息(计息方法:从2018年12月1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386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付);二、被告广西百舜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陈月朗偿还原告崖耸、唐天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崖耸、唐天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061元,由被告陈月朗、广西百舜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月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0006821029863 |
登记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68号东南亚美食街区9号新加坡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