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明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3********5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3民特622号 |
案号 |
(2021)苏1283执46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沙冬平、李明华经泰兴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