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连云港金典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39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707民初4602号 |
案号 |
(2019)苏0707执5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连云港金典物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平扣车损失98437.08元。案件受理费2760元,由被告连云港金典物流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时间 |
2020-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乔世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73139013958 |
登记机关 |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临港产业区盘古岭村(204国道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