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卓丽铸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669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826民初1256号 |
案号 |
(2021)冀0826执29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韩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所欠原告丰宁满族自治县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款119724.00元,并自2020年8月1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期间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付利息。2、被告北京卓丽铸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以上被告北京韩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丰宁满族自治县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剩余119724.00元工程款的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被告北京卓丽铸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丰宁满族自治县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72750.00元,并自2020年8月1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期间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付利息。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32.00元,由二被告各承担776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丽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7348326669T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谷丰东路14号(西区)1幢4层4104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