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怀来县恒吉热力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6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730民初2475号 |
案号 |
(2019)冀0730执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怀来县恒吉热力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怀来启昕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剩余货款203125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8年8月31日起以2031251元为基数按月息14.5‰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56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时间 |
2020-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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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春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30557668710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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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